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3-01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 5月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年 6月 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2022年 6月 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和准则解释第 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