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疑似拖欠电费及违约金合计48万余元的情况引发网络关注。2月27日下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经查询,广西公安厅已缴清欠费。供电局及广西公安厅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认存在电费汇缴不及时,并称原因为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足。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一份落款“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的《欠费停电通知函》引发网络关注。文件中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拖欠2023年1月电费及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若2月27日前仍未结清欠费,将被停止供电。
2月27日下午,南都记者就此致电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称,广西公安厅已缴清欠费。同日下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微信号发布了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共同落款的一份情况说明,承认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办公区)曾出现电费欠缴的情况,并解释称,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